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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168讯 中国央行(PBOC)周三(9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告称,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统称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三种途径: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
中国央行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从三种途径中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在内的各品种外汇交易,交易方式包括询价方式和撮合方式。
中国央行称,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无额度限制,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应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中国央行指出,境外央行类机构通过人民银行代理的,人民银行将向其发送操作指引;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的,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并签署代理协议,代理机构将代理协议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后即可交易;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的,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外汇交易系统接入等技术准备后即可交易。
校对: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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