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讯 香港交易所刊发指引信,就著发行人因应市场评论或传闻涉及诈骗、严重会计或企业失当(统称指控)而可能须停牌发出指引。指引容许发行人因指控而申请停牌后,若能于澄清公告中解释了有关指控,即可恢复买卖(例如否认指控)。
此外,指引信亦列明发行人应对指控的责任。联交所认为若有关指控导致发行人的股份出现或很可能出现虚假市场或市场混乱,发行人须尽快刊发澄清公告,就其对每项指控的立场知会市场,或申请停牌。在停牌的情况下,发行人须确保于刊发澄清公告后,在切实可行下尽快复牌买卖。
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指出,指引信说明了联交所对遭受市场评论或传闻的发行人的监管方针。此监管方针既贴近其他市场的监管方向,亦符合联交所对停牌的取向,即尽量减少停牌的需要。
校对: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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