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简称“如意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如意集团持有莱卡新材料(佛山)(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不充分。同时,如意集团子公司向北京伟尧澳新进出口、海南兰田科技发展、山西兰田中航科技、伟尧实业(济南)等4家公司(以下合称“特定公司”)采购毛条等商品,未将上述特定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未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如意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详细说明特定公司在交易期间的实际控制权归属和构成关联方的情况,以及与特定公司发生交易的具体情况。同时,按照《决定书》相关责令整改期限,充分计提佛山莱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并及时更正披露2022年及2023年相关定期报告。
深交所表示,如意集团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对如意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同时,希望如意集团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