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被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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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被罚款1500元

文 / 夏洛特 来源:第三方供稿

金融界2024年2月22日消息,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因私自招揽乘客,被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罚款15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2月19日8时,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牡丹江市客运服务中心电话反映: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所属的黑C06188号客运班车在牡丹江市客运服务中心外私自招揽乘客。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属的黑C06188号牡丹江市至吉林市客运班车,在下雪客运服务中心停运的情况下,于2024年2月19日8时30分在客运站附近发车,私自揽客38人,收取每位乘客115元运费。

海南经济特区龙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第六十八条一款(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私自招揽乘客的违规行为。因此,被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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