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2月21日,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因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包括驾驶员被处暂停营业期间)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5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7条第1款第1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对其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