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最重可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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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最重可罚3万元

文 / 夏洛特 来源:第三方供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来看,《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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