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恒發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4/02/24 12:05来源:第三方供稿

金融界2024年2月16日消息,大关县恒發商贸有限公司因对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被大关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2月4日,大关县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孙江龙、吴向阳到大关县恒發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对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大关县恒發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五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大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大关县恒發商贸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编辑:夏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