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益丰隋广义被香港证监会启动法律程序调查!

文/第三方供稿2024-03-28 07:41:50来源:第三方供稿

3月27日,香港证监会刊发公告称,对鼎益丰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启动法律程序调查。

香港证监会称,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隋广义及其他人士就鼎益丰股份进行操纵交易和大量对盘交易,除其他事项外,还造成该等股份交投活跃和有关股价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这种行为令整体成交量大幅增加,从而给人鼎益丰有较大市场流通量的虚假印象,并使其他市场参与者在作出决策时被误导。

2018年年中,香港证监会对鼎益丰股份的可疑交易展开调查,有关交易看来就该公司股份营造虚假市场,以致股价不寻常上升。

2019年3月20日,香港证监会公告,向九家股份行发行限制通知书,禁止其处理在其客户账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该等账户与2018年至2019年初期间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纵活动有关。

具体为: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广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及云锋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香港证监会公告,向九家证券行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其处置或处理其客户账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该等账户与2018年至2019年初期间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纵活动有关。

具体为:中州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佳兆业证券有限公司、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天元金融有限公司、胜利证券有限公司、越秀证券有限公司及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香港证监会再度公告,已在原讼法庭对鼎益丰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及另外20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内操纵鼎益丰的股份。

香港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庭作出刑事命令,促使在法庭裁定各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的情况下,使出行的对手方回复交易前的情况,以及限制各被告付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资产及/或财产,并同时确保有足够的资产以履行有关的回复原状令。

3月25日,鼎益丰发布2023年度业绩。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公司营业收入为113.4万港元,归母净利润亏损3.11亿港元,上年同期亏损3.31亿港元。

鼎益丰属于“21章公司”,即没有核心主营业务,实际属于一只封闭式基金,主要投资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约为3.8亿港元,同比降低37%。

具体来看,截至2023年底,鼎益丰主要投资了港交所、腾讯、华音国际、创业集团、嘉鼎国际5家港股上市公司,持股总市值2.9亿港元,累计未变现收益合计为1.38亿港元。持有A股上市公司彩虹股份、汇洲智能,持股总市值0.9亿港元,累计未变现收益1.8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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