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28日消息,诸暨金豫物流有限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被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3月19日09时42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省道K134 450m处检查时发现诸暨金豫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诸暨金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诸暨金豫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构成了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