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阳光100中国(02608.HK)在香港交易所公告,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约610万股股份,约占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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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Lisa 来源:第三方供稿
2024年5月7日,阳光100中国(02608.HK)在香港交易所公告,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约610万股股份,约占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乃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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