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九加一未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徐丽霞等三人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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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九加一未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徐丽霞等三人收到警示函

文 / Lisa 来源:第三方供稿

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告,山西九加一生态环境治理(简称:九加一)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九加一的董事长徐丽霞,总经理张卫平,董事会秘书孔苗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局据此决定对包括徐丽霞在内的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局要求其及时在规定网站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向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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