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亿赔偿!6年纠纷,国盛金控与雪松信托互撕,迎来终局裁决

2024/07/23 19:55来源:第三方供稿

近日,关于国盛金控(002670)与雪松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争议一事,在经过南昌仲裁委员会的审理作出了终局裁决。

根据裁决结果,雪松信托需以1元的总价格向国盛金控转让3.12亿股股份,并支付补偿款6.79亿元,返还现金红利377.92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费用和仲裁费用。

国盛金控与雪松信托(原中江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纠纷始于2016年。当时,国盛金控完成了对国盛证券100%股权的收购。国盛证券的前大股东中江信托承诺国盛证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亿元、7.9亿元和8.5亿元,并约定,如若国盛证券在业绩承诺期当年度未完成上述净利润数额,中江信托应向国盛金控进行业绩补偿,业绩承诺差额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然而,根据数据显示,国盛证券在这三年间的累计净利润仅为10.61亿元,远低于承诺的23.8亿元。基于此,国盛金控向中江信托提出了补偿要求,包括要求对方转让股份、支付现金补偿款以及返还现金红利等,总金额超过10亿的业绩补偿。

中江信托并未接受这一要求,反而在2018年11月提起诉讼,指责国盛证券等三方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促成《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条件等行为。

2022年4月,国盛金控就与雪松信托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具体仲裁请求为:雪松信托以1 元的总对价转让近 3.12亿股国盛金控股份,这些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此外,雪松信托还需向国盛金控支付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全部转让给国盛金控之日止获得的全部现金股利539.88万元,以及现金补偿款18.31亿元。同时,雪松信托还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近日,这场长达6年之久的官司,最终由南昌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

根据裁决, 被申请人雪松信托需以1元的总价格向国盛金控转让3.12亿股股份,支付补偿款近6.79亿元,返还现金红利 377.92万元,此外,雪松信托还需要承担审计和仲裁费合计为863.85万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雪松信托的前身是1981年6月在江西省南昌市注册成立的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省发展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新的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更名为中江信托。2019年4月,经监管批准,雪松控股集团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同年6月,正式更名为雪松信托。

截至目前,雪松信托尚未公布2023年年报。2022年末,雪松信托的信托报酬收入为2.24亿元,同比下降超60%;净利润为-1.83亿元,合并口径下的净利润为−1.48亿元,同比下降87.72%。信用风险资金合计为29.07亿元,不良资产合计20.68亿元,不良率高达71.13%。

据银行间市场披露了雪松信托2023年未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在2023年,雪松信托净亏损1.54亿元。对于雪松信托而言,这一裁决无疑加剧了其财务压力。

对于国盛金控而言,由于雪松信托尚未履行裁决,目前无法确定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国盛金控表示,将在雪松信托履行义务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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