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案件尘埃落定。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上海某某银行虹口支行因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高达90%的损失,赔偿金额达158万元。公开信息显示,涉事银行为上海银行。
据判决书,今年62岁的投资者王女士于两年前在上海银行天宝支行通过银行APP认购了一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金额为558万元,成交价格1元,成交净值为1元。
7个月后,王女士认购的这款基金已经亏损。而上海银行客户经理陆某明知亏损却劝其不要赎回,此外,陆某还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支行会用另外的形式会补给你的,利息不低于年化利率4.5%”。
2022年9月26日,为了偿还债务,王女士赎回基金份额418.5万份,成交净值0.721元,赎回金额300.98万元,交易后这款基金仍剩余139.5万份未赎回。截至2023年6月22日,王女士认购的这款基金产品本金及利息损失合计176.25万元。
因上海银行网点重组撤并,天宝支行已归属虹口支行管理。2023年2月,王某向银保监局举报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在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法院审理认为,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在案涉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应双录(录音录像)未双录”情况,且客户经理违规承诺预期收益,显然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责任比例,王女士作为有一定证券和理财产品投资经验的金融消费者,也应具备基本的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法院综合判定投资者王女士承担损失的10%,上海银行虹口支行承担90%,需赔偿王女士总计158.63万元的损失。
这一赔偿比例在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案件中极为罕见。通常情况下,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很少会为客户的投资亏损承担如此高比例的赔偿责任。
从监管部门公布的罚单来看,尽管“双录”已经全面推行7年,但依然有一些银行机构没能严格履行相关规定。
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的这起案件凸显了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的重要性。双录制度的落实和禁止违规承诺收益等基本要求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否则银行将面临巨大的法律和声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