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将于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签署合作协议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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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将于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签署合作协议等议案

文 / 第三方供稿 来源:第三方供稿

金融界10月28日消息,锦龙股份发布公告,将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同日进行。股权登记日为11月6日,当日收市后持有锦龙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投票。

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共计审计19项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9、《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10、《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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