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 多项规范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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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 多项规范明确

文 / 第三方供稿 来源:第三方供稿

国内家族信托领域或将迎来首份垂直业务指引。据第一财经报道,近日从业内了解到,中国信托业协会起草的《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正处于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的阶段。

《指引》共分为八章,涵盖总则、制度与组织保障、信托设立、存续期管理、终止与清算、风险合规管理、自律管理、附则等内容。该文件的制定工作始于2025年2月,由信托业协会、律所及多家信托公司共同参与论证与修改,在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基础上进行了多维度丰富和完善。

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家族信托作为资产服务信托下属的业务品种,在《通知》中被定义为: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单一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通知》明确,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为委托人或其亲属,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涉及公益慈善安排的,受益人可包括公益慈善信托或慈善组织;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范畴。

在家族信托的概念与定位上,《指引》延续了《通知》的提法,重申1000万元设立门槛及他益型属性,并强调聚焦家族信托的传承与分配功能。

《指引》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将家族信托业务资质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挂钩,明确提出当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未达到开展该业务的最低评级要求时,需暂停新增家族信托业务。同时,《指引》设定了多重组织管理条件,其中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至少配备5名专职人员,且专职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财富管理或金融相关业务经验,鼓励信托公司建设具备金融、财税、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财富管理人才队伍。

档案管理方面,《指引》要求家族信托业务形成的档案材料,自信托终止之日起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合同文本与签署环节,《指引》明确家族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等文件需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签署方式可采用线下或线上,信托公司或合作机构需对签约过程重点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业务宣传推介方面,《指引》提出信托公司可通过自主推介和合作推介两种方式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推广,并首次明确“可采用公开方式宣传家族信托的定义及功能”,但宣传具体家族信托所投资产品时,需遵循相关投资产品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在信托财产类型与存续期管理上,《指引》明确不动产、股权等家庭资产可作为家族信托项下的受托财产。

自律管理与收费标准方面,《指引》强调家族信托业务收费需遵循“质价相符”原则,严禁低价内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给出了具体可参考的收费计算公式。

信托业协会在文件中明确了自律管理权责。报道中指出,信托业协会在文件中明确,信托公司应自觉执行《指引》。对违反《指引》的会员单位,协会可采取内部通报批评、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信托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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