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闰土股份(002440)1月12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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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闰土股份(002440)1月12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文 / 第三方供稿 来源:第三方供稿

截至2026年1月12日收盘,闰土股份(002440)报收于7.88元,上涨1.16%,换手率2.22%,成交量21.05万手,成交额1.66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请问本月29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董秘: 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人数,敬请关注公司拟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谢谢!投资者: 请问截止12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董秘: 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人数,敬请关注公司拟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谢谢!投资者: 请问董秘:贵司和即将上市的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合计持有100%份额的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闰土锦恒”)作为青岛同创致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青岛同创”)的LP,闰土锦恒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有青岛同创10.1626%的份额。根据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超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青岛同创持有上海超硅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20.5928万股占上海超硅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12%。谢谢!投资者: 请问截止01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董秘: 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32,764。谢谢!投资者: 您好董秘,请问闰土直接或间接持有燧原科技的比例,谢谢。董秘: 投资者您好!公司合计持有100%份额的闰土锦恒(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闰土锦恒”)作为无锡同创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同创致芯”)的LP,闰土锦恒出资2.2亿元人民币,持有同创致芯44%的份额。根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上的公开信息,同创致芯持有上海燧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0.1484%的股份。投资者: 请问截至2026年1月10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董秘: 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32,764。谢谢!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8.39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入态势。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选举阮静波为执行事务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补选丁兴成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交易信息汇总

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8.3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2.4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95.9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选举阮静波为执行事务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选举沃健、赵万一、阮静波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沃健任召集人;补选丁兴成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16项制度,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

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丁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丁兴成先生辞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兴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丁兴成先生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持股1,000,000股,无未履行承诺事项。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报送信息行为,明确信息保密义务、报送要求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未经授权不得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外部单位须严格保密并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股份锁定、禁止交易情形与时间窗口、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规范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强调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披露及禁止短线交易。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机制。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有权列席相关会议、查阅资料。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期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一旦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须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发布后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行为的定义、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审批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强调合规运作、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此类投资。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范围、认定程序及处理方式。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薪、撤职、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责任义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辞职报告生效时间、补选时限、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限、禁止股份转让期限、竞业禁止义务及忠实义务的延续,并明确离职人员须配合后续核查,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或对股价作出承诺。明确沟通对象、内容、活动形式及档案管理要求。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禁止通过拆借、委托理财、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强调关联交易需遵循审批流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外部审计师需出具专项说明。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

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子公司包括公司持股50%以上或虽低于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子公司需遵守公司各项制度,独立经营并保持诚信、公开、透明。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管控,子公司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批或备案,并及时报送财务及经营信息。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等行为须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档案的登记、报送和保存要求,强调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责任,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提出追责措施。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单位,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事项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规定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涵盖会议、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情况。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投资部报告,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专门机构。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股权结构、重大诉讼、资产状况等方面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规定内部人员的保密义务,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不得交易公司证券。违反制度者将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会计资料等进行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审计结果用于改进管理、防范风险,相关人员须配合审计工作,不得阻碍或拒绝。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公司为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公司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旨在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经营、财务及声誉的影响。涵盖治理类、经营类、政策及环境类、信息类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处置措施,明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规定预警预防、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应急保障及奖惩机制,确保依法合规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公司稳定运行和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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