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近日,电驱动系统企业臻驱科技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创始人历史代持合规性、控制权认定、境外扩张计划及国有股东管理等多项复杂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创始人沈捷、瞿博早期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是否符合其当时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竞业协议的情形,并论证其合法合规性;以列表形式说明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对同一批次价格不一致、零对价转让、约定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等特殊情形需说明合理性、交易真实性及原因,评估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结论意见。
其次,需说明沈捷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控制超过30%表决权,是否均应按控股股东标准进行核查说明;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认定的具体影响,如上市前后控制权发生变化需详细说明;并需按监管指引,对受同一主体控制且合计持股超过5%的主体进行核查说明。
第三,需核查股权激励中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如存在需按监管指引说明有关情况,并就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第四,需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及合规性;同时,需说明公司计划加大在欧洲投资及扩张至东南亚的计划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以及是否应履行相关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五,需说明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的数据处理、市场调查、半导体等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及纳入经营范围的必要性;按监管指引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第六,需说明张江科投等3名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的进展情况;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完整性;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及发行上市后的持续合规性。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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