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02202.HK)于1月27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专项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金与利息。
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利率定价基准为提款日前一工作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6个基点,根据公告披露的利率水平为2.34%,低于当前1年期LPR。
公告指出,该借款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劣于公司目前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水平,体现了主要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此次股东借款条款公平合理,符合一般商务条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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