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1606.HK)29日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于2026年1月29日交易时段后,与承租人大同秦园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一项融资租赁合同,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
根据合同,出租人以代价人民币1.89亿元向承租人购买位于中国河北省的信息技术计算机设备(本次租赁物),随后将其回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40个月。租赁本金与转让价款一致,租赁期内利息总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00万元,承租人需按月分期支付。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购回该设备。
本次交易的特殊性在于,此前的12个月内,公司已与同一承租人订立若干融资租赁合同,累计购买代价为人民币8.64亿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本次交易须与此前交易合并计算。尽管本次交易单项的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但合并计算后的比率已高于5%但低于25%,因此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过程,有利于增加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董事会认为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承租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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