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通过引入18A和18C章节,成功为未盈利的高科技企业开辟了资本市场通道。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业聚焦与准入门槛:
适用对象: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新药、生物制剂、医疗器械等)。
市值门槛:上市时市值至少15亿港元。
核心产品里程碑:至少一项核心产品已通过概念阶段(通常指完成I期临床试验)。但在实践中,成功上市企业的核心产品通常已进入临床二期或更后期。
运营与资金:营运资金须足以覆盖上市后至少12个月开支的125%。同时,需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层持续经营至少两个会计年度。
投资者要求:在上市前至少6个月,获得至少一名资深投资者投资且未退出。
上市标识:股票简称后加注“-B”。
适用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市值门槛(最新调整):该调整为临时措施,适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已商业化公司:市值由60亿港元调减至40亿港元。
未商业化公司:市值由100亿港元调减至80亿港元。
商业化定义:“已商业化公司”指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不低于2.5亿港元;低于此标准为“未商业化公司”。
研发投入:已商业化公司研发开支占比须≥15%;未商业化公司则须≥30%(若近一年收入在1.5亿至2.5亿港元之间)或≥50%(若收入低于1.5亿港元)。
投资者要求:需获得至少两名“领航资深投资者”的投资。
运营与资金:未商业化公司同样须确保上市后12个月开支的125%资金覆盖。
上市标识:股票简称后加注“-P”。
“科企专线”服务:港交所于2025年5月推出,为计划循18A或18C章上市的公司提供上市前一对一专业辅导,并可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
同股不同权(WVR)便利:完全符合18A或18C章要求的公司,被视为自动满足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WVR)中关于“创新产业公司”的资格要求,申请程序得以简化。
知识产权实践惯例:对于18A公司,虽规则未强制,但聘请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全面尽调并出具报告,在实践中已成为重要的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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