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30日,毕节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不到位,罚款40万元。刘鹏(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雪山支行负责人)警告。刘军(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警告。宋健行(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警告。杨芳琼(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警告。成常春(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警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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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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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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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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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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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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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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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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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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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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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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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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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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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雪山支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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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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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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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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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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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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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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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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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健行(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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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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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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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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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琼(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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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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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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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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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常春(时任威宁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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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金罚决字
〔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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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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