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卫光生物(002880)报收于26.88元,下跌1.86%,换手率0.59%,成交量1.34万手,成交额3624.1万元。
4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8.82万元,占总成交额3.0%;游资资金净流出165.96万元,占总成交额4.58%;散户资金净流入57.14万元,占总成交额1.58%。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豁免披露版)(修订稿)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主要内容包括:解释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说明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毛利率变动原因、披露经销商关联关系、财务性投资情况及合规性等,并补充相关风险提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卫光生物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披露版)(修订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涉及控制权变更、毛利率变动、经销商关联关系、财务性投资及募投项目等问题。回复中说明了控制权变更进展、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毛利率上升原因、与河南邦和及河南华益的关系、财务性投资认定情况,以及募投项目产能、原料供应、效益测算等事项,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更新数据)(修订稿)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上市保荐书,推荐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其在深交所上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更新数据)(修订稿)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用于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保荐机构经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具备发行条件,同意推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披露版)(修订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回复。文件涉及控制权变更、募投项目、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行政处罚、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核查意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仍为光明区国资局,本次发行不构成控制权变更,募投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及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风险已披露。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更新)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建设年处理血浆1200吨的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23.08亿元,建设期4.5年,预计第9年达产。公司已取得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目前处于深交所审核阶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审核要求,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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