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于近日就绿联科技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事宜发出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反馈意见,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就全部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后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上述反馈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的常规问询,公司及中介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本文转载自新时空,原文链接:https://www.newtimespace.com/zh-cn/ipo/1401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