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澳大利亞證券與交易委員會(ASIC)獲得有關更多金融衍生產品幹預權力後,該監管機構正“迫不及待”行使這一權力。據海外行業媒體FinanceMagnates獨家消息,ASIC已向其監管的經紀商發送了有關“收集數據”的郵件通知。
據悉,ASIC要求這些受監管的經紀商提交2017年底前後及至2019年3月期間的大量交易信息,包括客戶編號、客戶類型、資金情況、司法管轄區以及交易模式等。
據匯商傳媒(Forexpress)觀察,ASIC的這一措施類似2017年底歐盟MiFID II新規出台前的“評估工作”。當時,歐盟證券市場管理委員會(ESMA)要求受監管的經紀商提交一些必要的數據,比如客戶詳細的交易報告、盈虧情況、持倉規模以及經紀商財務狀況等。
FinanceMagnates從ASIC給經紀商的郵件中獲悉,ASIC要求的信息非常細化,其中含客戶年齡、收入層次、賬戶規模等。值得注意的是,經紀商需要向監管機構提交2018年1月到2019年3月間從海外實體轉移的客戶數量信息。
4月4日,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發布公告稱,該監管機構對澳大利亞議會通過的財政修正法案中有關“金融服務公司的義務和ASIC幹預權力”等條款表示歡迎。
據悉,相關新增條款主要涉及兩大內容,其中一個就是ASIC獲得對金融產品進行幹預的權力,即當ASIC認定某種金融產品存在高風險,且會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時,該機構可采取強制幹預措施,比如限制杠杆、上調保證金比例等。
昨日,匯商傳媒援引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消息,ASIC市場監管高級執行官凱麗莎·阿爾德里奇(Calissa Aldridge)透露,ASIC將對零售外匯、差價合約以及二元期權等高杠杆衍生品進行調整。
來源:匯商
ID:forexpress123
據悉,ASIC要求這些受監管的經紀商提交2017年底前後及至2019年3月期間的大量交易信息,包括客戶編號、客戶類型、資金情況、司法管轄區以及交易模式等。
據匯商傳媒(Forexpress)觀察,ASIC的這一措施類似2017年底歐盟MiFID II新規出台前的“評估工作”。當時,歐盟證券市場管理委員會(ESMA)要求受監管的經紀商提交一些必要的數據,比如客戶詳細的交易報告、盈虧情況、持倉規模以及經紀商財務狀況等。
FinanceMagnates從ASIC給經紀商的郵件中獲悉,ASIC要求的信息非常細化,其中含客戶年齡、收入層次、賬戶規模等。值得注意的是,經紀商需要向監管機構提交2018年1月到2019年3月間從海外實體轉移的客戶數量信息。
4月4日,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發布公告稱,該監管機構對澳大利亞議會通過的財政修正法案中有關“金融服務公司的義務和ASIC幹預權力”等條款表示歡迎。
據悉,相關新增條款主要涉及兩大內容,其中一個就是ASIC獲得對金融產品進行幹預的權力,即當ASIC認定某種金融產品存在高風險,且會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時,該機構可采取強制幹預措施,比如限制杠杆、上調保證金比例等。
昨日,匯商傳媒援引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消息,ASIC市場監管高級執行官凱麗莎·阿爾德里奇(Calissa Aldridge)透露,ASIC將對零售外匯、差價合約以及二元期權等高杠杆衍生品進行調整。
來源: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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