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试行房地产税改革,即征收房地产税,期限5年,待条件成熟时将及时制定法律。香港《南华早报》周一(10月25日)报道称,分析人士表示,中国将在部分城市试行房地产税的消息,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心理影响,促使多套住房的房主在房地产市场遭受相当大的打击之前减持房产。
(截图来源:《南华早报》)
《南华早报》报道指出,由于新税收必然会压低全国的房价——这也是政府意图所在——房地产经纪人表示,如果想快速出售,这些投资者可能需要提供大幅折扣。
中原地产广州分公司的项目开发总经理黄韬(Huang to)表示:“负债严重的投资者将受到最沉重的打击,因为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他们将变得更难出售。”他指的是那些大举借贷购买几处房产的投资者。
他表示,在被认为将参与为期五年的住房税试点计划的城市之一广州,近几个月,居住住房价格下跌了约10%。
黄韬说道:“即使没有房地产税的消息,也很难找到买家。”
但他指出,目前还没有恐慌性抛售。那些十年前购买房产的人不太可能出售,因为他们的投资已经大幅升值,可以抵消额外的税收支出。
黄韬说,由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税率和征收城市的具体细节,因此很难全面评估其影响。
但他估计,在深圳、上海和北京等大城市,40%的家庭至少拥有两套住房。
第一太平戴维斯(Savills)中国研究主管James MacDonald表示:“在做投资决定时,这肯定是一个考虑因素。然而,由于这是一种持有成本,而非交易成本,因此不太可能导致购房者在(税收)实施之前急于出售房产。”
路透社报道称,由于该计划遭到强烈反对,包括深圳、海南和杭州在内的10个城市将从最初提出的30个城市降至现在的10个。
《南华早报》称,拟议中的房地产税是更广泛的“共同富裕”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提高住房负担能力,遏制飙升的房价。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文章指出,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文章还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根据新华社10月23日消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中国官媒《经济日报》10月24日在头版刊文称,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模式与经济全局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此举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抑制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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