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北美)讯 据新华社周二(8月11日)晚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等重要职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因应当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已决定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一年。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等相关问题作出决定,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原则,是必要的、适当的。
根据决定,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
被取消参加下届立法会选举资格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候选人能否在延长任期内留在立法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代表谭耀宗(Tam Yiu-chung)表示,因应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特区政府将立法会选举押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定解决了特区政府提出的立法会一年“真空期”的问题。至于其他有关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的问题将留待特区政府处理。
谭耀宗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因应特区政府请求,迅速处理问题,令香港能够集中精力防疫抗疫。“我们很感谢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的支持,也希望通过这个《决定》后,香港社会可以齐心协力打赢抗疫这一战,尽量恢复经济,改善民生。”
周二,天津南开大学香港事务法律专家李晓兵对《环球时报》表示,这一决定是恰当的,因为像取消民主派阵营议员资格这样的政治问题并不是人大常委会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这一决定是基于一场公共卫生危机。反对派(民主派)的政治问题是一个非常详细的问题,所以应该由香港特区政府来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兼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港府智囊的首脑刘兆佳(Lau Siu-kai )周二对《环球时报》表示,这一决定是在当前新冠大流行形势下保持现行立法会运作以及避免政治冲突的最便捷、最简单的方法。努力使香港特区政府可以专注于抗击病毒并应对经济复苏。
网上辩论的焦点是延长任期是否会违反《基本法》,因为《基本法》规定每位立法会议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宪法规定补充法律,有权处理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不正常情况产生的问题。
校对:夏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