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北美)讯 据乐活网周二(8月10日)报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为其聘请了2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谢伦伯格中国贩毒案
2018年以来,中国国内出现多起加拿大籍被告走私或制造毒品案件。除了谢伦伯格,目前仍有其他加拿大籍人士因案被关押,等待宣判。
现年38岁的谢伦伯格2014年12月计划从大连经广州前往泰国时在广州机场被逮捕。检方指控,谢伦伯格在当年11月企图将净重222.035千克的222包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自大连走私到澳大利亚。谢伦伯格辩称遭到毒贩陷害,自己只是无辜的游客。不过,由于他在大连参与的集团跨国贩毒活动遭到同伙举报,公诉机关出示了物证照片、证人证言等,谢伦伯格在2015年1月被检方正式批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
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未料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裁定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大连市中院在2019年1月14日重新进行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8月10日的公告称,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被告人谢伦伯格构成走私毒品罪。基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死刑,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维持原判裁决。
谢伦伯格并非第一个在中国境内遭到重刑裁决的加拿大人。2019年4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特大跨国制毒贩毒案一审宣判中,判处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死刑。范威被指在11人特大跨国贩卖、制造毒品案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2020年8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徐伟洪和广州人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徐伟洪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温冠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1年1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伟洪、温冠雄上诉案,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布判决。
加拿大外长及驻华大使谴责中国
加拿大联邦外交部长加尔诺强烈谴责中国维持对本国公民谢伦伯格死刑判决的决定。
加尔诺发表声明表示,加拿大已多次向中方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残忍及不人道的惩罚,并将继续与中国高层官员接触,期望宽大处理谢伦伯格。
加尔诺指,加拿大会继续为谢伦伯格及其家人提供领事服务,又感谢美国、法国、德国及澳洲的代表与本国官员一同到法庭。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Dominic Barton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Dominic Barton对记者说:“我们以最强烈的措辞谴责这一判决,并呼吁中国给予谢伦伯格宽大处理。”Barton批评这种处罚是“残忍和不人道”的。Barton在沈阳参加了上诉法庭听证会后说,对谢伦伯格的重审和随后的判决是一种任意的处置。
在孟晚舟被捕后,中国判处另外两名加拿大籍华裔被告人范威(Fan Wei)和徐伟洪(Xu Weihong)死刑,二人都涉及制毒贩毒。
当被问及这三起案件是否与孟晚舟有关时,大使说:“我认为,在发生温哥华事件的同时,这些案件随后发生并不是巧合。” 他说,此案是“正在发生的地缘政治进程的一部分”。
大使说,加拿大外交官在判决后与谢伦伯格进行了交谈,但拒绝透露细节。只表示谢伦伯格非常冷静。
大使说,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法国的外交官出席了周二的听证会。他对此表示感谢。
美国希望将华为高管孟晚舟引渡,孟晚舟面临欺诈的指控。中国政府则批评此案是出于政治动机企图阻碍中国工业的发展。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回应
8月10日,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就此回应,认为:“加拿大外交部长加尔诺发表声明,对中方法院就加籍被告人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进行无理指责。加方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司法主权,严重违背法治精神。我们对此予以强烈谴责。”以下为声明全文:
加方声明于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辽宁省高等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走私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谢系主犯,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方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加方有什么资格对中方相关法院依法办案说三道四?
加方声明于理不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中国是一个友好的国家,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无论谁
违反了中国的法律都必须依法受到严惩,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国籍绝不是违法的嚣张资本。加拿大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是法治国家,鼓吹所谓“司法独立”,一些政客和媒体却多次攻击中方的司法体制,现在又对中方依法审理涉加公民案件妄加评论,这是极其荒唐的,也是极其虚伪的。
加方声明于情不通。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大,对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生活、家庭均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当前,国际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民众,普遍要求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加拿大也是毒品走私的受害国。加方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有超过1.7万人死于鸦片类毒品。加方为在华贩毒加籍人员寻求“法外开恩”、“宽大处理”,那么社会正义如何伸张,那些遭受毒品侵害的中国民众及其家庭的正当权益如何维护?
中方绝不会允许任何国家的毒贩来戕害、茶毒中国人民。法律不是儿戏。中方要求加方切实尊重中国司法主权,谨言慎行,停止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免自取其辱。
中方回应欧盟声明:绝不接受肆意干涉中国司法主权
据中新社布鲁塞尔8月10日消息,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10日回应欧盟就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案所发声明,强调欧方为毒贩鸣冤叫屈,肆意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也绝不接受。
有记者问,当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发表声明,对中国地方法院确认对加拿大公民谢伦伯格一案的死刑判决表示关切,呼吁对谢伦伯格予宽大处理,声称欧盟在任何情况下都反对死刑,呼吁中国暂停执行死刑,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中国法律保留死刑,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发言人指出,中国是法治社会,司法机关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依法处理;加拿大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在谢伦伯格一案上,有关程序完全合法,证据确实、充分,不知欧方在为毒贩鸣冤叫屈时,是否考虑过被毒品残害的无数个体的人权和家庭的幸福?
发言人强调,欧方声明肆意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也绝不接受;敦促欧方切实尊重法治精神和中国司法主权,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