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根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8月11日)最新消息,2021年8月11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迈克尔·斯帕弗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驱逐出境。

(截图来源: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3月19日,因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迈克尔·斯帕弗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迈克尔·斯帕弗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3月19日举行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加拿大外交官未能进场一事询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指出,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并充分保障有关人员各项合法权利。中方一贯按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加领事协定》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包括领事通报在内的有关事宜。中国司法主权不容干涉。
赵立坚当时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任何人不得旁听。
赵立坚强调,鉴于该案件涉及中国国家秘密,所以不会公开审理,也不允许任何人旁听。他说,在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的前提下,中方主管部门将继续根据疫情形势,依法处理有关加拿大公民的领事探视问题。
此前,加拿大人士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因在中国走私毒品,2018年被中国法庭判刑15年,2019年重审改判为死刑,谢伦伯格不服上诉,周二(8月10日)二审仍维持死刑原判。
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二消息,2021年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为其聘请了2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据路透社周二报道,加拿大驻华大使鲍达民在出席听证会后通过电话对记者表示,他谴责中国二审维持原判,并呼吁中国给予宽大处理。鲍达民还认为,当涉及华为高管孟晚舟的案件在加拿大进行时,中国宣布谢伦伯格上诉结果,时机“并非巧合”。
中国否认加拿大人在中国的案件与孟晚舟在加拿大的案件有关的说法。
8月9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就“司法补救措施”进行审理。代表孟晚舟的律师在此之前,已经从四个主要方面,对本案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进行了陈述,相关的听证也陆续完成。这四个主要方面分别是,美方是出于政治动机提出了引渡要求;美加政府和执法部门在逮捕孟晚舟的整个过程中,存在诸多侵犯孟晚舟宪章权利的问题;美方提交给法庭的引渡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并误导了法庭;以及美方的引渡要求违反了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