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单日新增近4万例感染!乌鲁木齐逐步恢复铁路民航公交车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

2022/11/27 13:03来源:FX168

FX168财经报社(北美)讯 据中国国家卫健委网站周日(11月27日)消息,11月2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70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1例(广东23例,上海8例,福建8例,山东5例,重庆5例,四川4例,北京3例,内蒙古2例,江苏2例,陕西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福建2例,广东1例,重庆1例);本土病例3648例(广东1386例,北京747例,重庆194例,山西189例,河南169例,黑龙江132例,四川117例,内蒙古104例,山东93例,云南83例,河北79例,浙江64例,陕西51例,辽宁46例,福建36例,贵州28例,湖南26例,江苏20例,新疆20例,上海11例,安徽10例,湖北8例,海南7例,青海7例,广西5例,甘肃5例,吉林4例,宁夏3例,西藏2例,天津1例,江西1例),含133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1058例,北京62例,重庆52例,山西35例,浙江31例,黑龙江25例,四川11例,云南10例,河南6例,湖南6例,陕西6例,内蒙古5例,甘肃5例,福建4例,山东4例,广西4例,青海4例,河北2例,辽宁2例,贵州2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为本土病例,在重庆;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04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7例,本土病例1986例(广东936例,重庆222例,北京216例,四川112例,内蒙古86例,河南83例,山西56例,云南55例,湖南49例,陕西34例,江苏32例,新疆14例,河北13例,贵州12例,辽宁10例,黑龙江10例,天津8例,山东8例,福建7例,青海7例,甘肃6例,浙江3例,湖北3例,上海2例,安徽1例,宁夏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78073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64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735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6593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1月2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1410例(其中重症病例11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71159例,累计死亡病例523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07802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773650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768321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6082例,其中境外输入224例,本土35858例(重庆8667例,广东7705例,北京3560例,河北1545例,四川1512例,吉林1203例,青海1071例,山西1041例,新疆972例,陕西902例,山东810例,河南799例,湖北697例,甘肃689例,天津569例,辽宁546例,宁夏474例,内蒙古450例,黑龙江439例,云南415例,江苏397例,广西300例,安徽269例,湖南202例,浙江144例,上海119例,贵州114例,福建108例,江西92例,海南35例,西藏12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5490例,其中境外输入97例,本土15393例(广东5349例,湖南1752例,重庆1718例,内蒙古1411例,河南1039例,河北860例,新疆814例,北京763例,四川192例,山东191例,陕西148例,山西128例,云南120例,安徽110例,黑龙江104例,甘肃103例,湖北98例,江苏84例,天津65例,青海65例,宁夏62例,吉林48例,贵州36例,上海35例,辽宁30例,福建26例,江西20例,浙江9例,广西6例,海南5例,西藏2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338例(境外输入4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20219例(境外输入159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710653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55433例(出院97988例,死亡1067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7例(出院789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8254423例(出院13742例,死亡14210例)。

乌鲁木齐:逐步恢复铁路民航公交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27日消息,当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该市将从28日起逐步有序恢复铁路、民航和公交、的士城市公共交通。

会上通报,经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综合研判,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1月28日(明天)开始,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铁路、民航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交通。

同时,从11月28日开始,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乌鲁木齐市逐步有序恢复低风险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超、市场、药店、餐厅、加油站、银行等营业场所生产经营活动。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谦介绍,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需求,乌鲁木齐市已就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做出相应安排。

从11月28日起,优先开放低风险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经营场所,主要包括小型超市、便利店、果蔬店、肉店、馕店、药店、理发店、五金店、餐饮店、加油站、银行网点、邮政网点等,以及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餐饮行业可提供到店自取和送餐服务,暂不堂食。开放的场所要采取限流措施,原则上不超过人员最大接待量的50%。文化娱乐类等经营场所暂缓开放。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消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的“二十条”措施中提到,“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封控措施?由谁来划定?

1、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2、什么情况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如何划分高低风险区呢?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谁来划定高风险区?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3、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4、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二十条明确,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在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而且还提到,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5、对于“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如何整治?

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根据二十条措施,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编辑:夏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