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亚太)讯 美国彭博社报道称,中国处决了一名内蒙古前官员,罪名是腐败,涉案总金额约为30亿元人民币(约合4.12亿美元),彭博社称,对贪污犯判处死刑是一个罕见做法。
(截图来源:彭博社)
周二(12月17日),据央视新闻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当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罪名是受贿、滥用公款和与犯罪集团勾结。
今年64岁的李建平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曾发布了李建平任上被查的消息。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2.89亿余元人民币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人民币;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人民币,其中4.04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前尚未归还。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建平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李建平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贪污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李建平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李建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彭博社称,中国官员因腐败指控被判处死刑的情况相当罕见。更常见的情况是,他们在执行死刑时获得两年的缓刑,但由于表现良好,他们的刑期会减为无期徒刑。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反腐运动连续两年逮捕创纪录数量的高级官员。在此之前,中国军方正在进行一场规模不断扩大的清洗,涉及多名高级军官和将领。
12月16日出版的2024年第24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的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写道,随着形势任务、外部环境变化和党员队伍自身变化,党内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及时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确保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习近平并表示,必须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不断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