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大跌33%!中港证监会同意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更多企业料将赴港上市

2022/12/20 07:28来源:FX168

FX168财经报社(北美)讯 中国投资者很快将能够买卖在香港交易所主要上市的国际公司的股票,此举可能会鼓励更多公司在香港发行新股。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周一(12月19日)发布的声明显示,中国内地和香港的证券监管机构同意扩大有资格纳入香港与上海和深圳交易联系的股票范围。根据港交所的声明,新提案的准备工作将需要大约三个月的时间,正式推出日期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根据声明,外资企业的市值至少需达到50亿港元才有资格。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今年9月强调了这一扩张计划。

过去10年,香港几乎没有吸引到非中国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IPO),导致中国企业主导了香港证交所。鉴于近年来香港股市的糟糕表现,这使得恒生指数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落后地位。

过去五年,该指数下跌33%,在全球所有基准指数中表现最差。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 Inc.)全球指数同期上涨了19%。

(来源:彭博社)

普拉达(Prada SpA)、欧舒丹(L’occitane international SA)和新秀丽(Samsonite international SA)等公司在香港的上市股交易清淡。根据彭博社汇编的数据,普拉达今年的日均营业额仅为3300万港元(合420万美元)。

此外,根据声明,通过南向通可获得的股票范围将扩大到恒生综合指数的大盘股和中盘股,以及市值至少50亿港元的小盘股指数的成份股。

该声明称,向北的通道将扩大到上证A股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中市值至少50亿元(7.17亿美元)的所有成分股。

根据现有规则,投资者可以交易在上证180指数和上证380指数上市的股票,以及任何两地上市的股票。有资格在深圳上市的股票是指市值在60亿元以上的深证成分股指数和中小市值指数成分股。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2022年12月19日,中国内地和香港证监会发布了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的《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前期已宣布将会同港方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在两地证监会共同支持和推动下,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二、此次,股票互联互通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沪深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 H股公司的A股。

港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在现行港股通股票标的基础上,纳入恒生综合指数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即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根据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同意后,交易所可对标的纳入的具体条件、调整机制等作出规定。

三、对于本联合公告未提及的交易、结算、投资额度、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对口联络机制等有关事项,仍适用此前发布的股票交易互联互通联合公告的相关规定。

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后,上述扩大方案方可正式实施。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3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9日

为进一步解读具体安排、明确市场预期,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可否介绍一下此次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的背景情况?

答:自沪港通开通以来,为更好适应两地市场发展水平,满足两地投资者日益增长的投资需要,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持续扩大。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已先后将科创板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将在港交所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生物科技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标的,又将两地ETF产品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沪港通“容量”不断扩大、投资品种日渐丰富,跨境投资的效率和便利程度显著提升。

前期,中国证监会已宣布会同香港证监会积极研究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并达成一致。为了进一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对方市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会同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就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整体方案达成共识。我们认为,此次标的范围扩大,是深化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又一有力举措,对促进两地市场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并将助力内地资本市场实现更高水平双向开放。

2.问:可否介绍一下此次沪股通股票标的范围的具体调整?

答:此次沪股通股票标的扩容将选取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以替代原沪股通下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A H股公司的相关要求不变。此次调整将更广泛地将股票产品纳入标的范围,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要,进一步增强A股市场影响力。

3.问:可否介绍一下此次港股通股票标的范围的具体调整?其中,港股通标的中将纳入外国公司,这类公司的纳入标准是什么?

答:此次港股通标的范围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满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纳入标的范围;二是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其他现有港股通标的范围维持不变。

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可以根据沪港通下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

4.问:可否介绍一下此次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的实施安排?

答:后续,上交所将会同相关各方抓紧修改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标的扩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相关方案顺利落地实施,预计相关准备时间约3个月。

编辑:夏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