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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周四(5月22日)举行发布会,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出席会议并表示,今日发布的这两项细则,全面规范了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两者相互匹配,相辅相成。这两项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的细则已基本出齐。
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是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金融领域的四点核心任务。显然,在中国汇改没有到位,人民币资本项目不可兑换的情况下,上海自贸区拟在“金融自由化”上破题。
围绕上述四点核心任务,自贸区挂牌以来,“一行三会”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措施,金融开放创新的总体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
而在所有政策中,市场最为期待的金融细则还是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管理体系(FT账户)。在业内人士看来,FT账户是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基石。其中,在岸账户和离岸账户的设立,相互之间如何划转等问题将决定自贸区一线、二线如何监管,也将决定自贸区金融创新能走多远。
分账核算业务因此此前备受关注,但细则一直没有落地,周四出台的细则规定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内容。
内容摘录:
央行此次发布的《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细则》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
《细则》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
《细则》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可以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意向推出意向的原则,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设立。近一段时间,各种支持政策再有密集出台趋势。其中包括启动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 ;保监会也在简化行政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