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上交所發布公告,貴州長征天成控股及時任董事長王國生因信息披露不及時和違規行為被通報批評。
公告詳細了貴州長征天成控股(以下簡稱公司)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方面存在違規行為。2016年10月19日,公司與新華金控簽訂協議,將持有的北京國華匯銀科技100%股權以7,000萬元轉讓給新華金控。2023年4月15日、6月20日、7月7日,公司先後披露訴訟事項及進展,福建愛特點信息科技起訴請求解除其與公司就國華匯銀的股權轉讓協議,並訴求公司返還股權轉讓款2,500萬元。
公司在2017年5月18日將國華匯銀的股權變更登記回公司名下,2017年6月14日,公司與福建愛特點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國華匯銀100%股權轉讓給福建愛特點、股權轉讓款2,500萬元。對於上述股權變更登記回公司名下及再次出售的相關情況,公司均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再次出售可能產生的損益占公司2016年歸母淨利潤的75.8%,已達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標準,公司未履行相關決策程序。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王國生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及相關事項的決策主體,未勤勉盡責,對任期內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事項,公司及時任董事長王國生在規定期限內回複無異議。根據《上交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交所對貴州長征天成控股及時任董事長王國生予以通報批評,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