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2日消息,牡丹江巨洋气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被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给予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27日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牡丹江巨洋气体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所属车牌号为黑CGM823的解放牌轻型栏板货车进行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经调查此次危险货物运输活动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其行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事实。
牡丹江巨洋气体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因此,牡丹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其进行了2000元的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