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出台《實施意見》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認真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加快發展靜安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完善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制度,加強工作協調和資源統籌,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後管理服務工作,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
二、本次出台《實施意見》的政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關於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府辦規〔2021〕12號)、《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試行)》(滬住建規範聯〔2022〕3號)、《上海市租賃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靜安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任務、工作要求四個方面明確了靜安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後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和要求。
《實施意見》中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過程中涉及到的各相關單位都明確了相應的管理責任。如,明確了出租單位落實租賃運營主體責任、區房管局落實行業管理責任、各行政職能部門依職責落實相關管理責任、各街鎮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的四方責任落實機制。
《實施意見》中提出了三大服務舉措,即發揮黨建引領作用,破解管理難題;豐富配套措施,創造舒適居住環境;科技賦能,拓展服務渠道入手。通過三項創新服務舉措着力打造管理規範、服務優質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四、《實施意見》如何具體實施
《實施意見》的起草出台是貫徹區委區政府完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管理服務制度及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後管理服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區房管局將聯合各相關單位積極做好《實施意見》的解釋和組織實施工作,各相關單位應當按照《實施意見》,有序合規做好靜安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工作。
五、出租單位在落實租賃運營主體責任方面的具體措施
出租單位在區房管局的指導下根據《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供應和運營服務管理的通知》和租賃管理有關規定,規範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和管理工作。
一是落實消防、防汛防台、安全巡查、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各項制度,加強人口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自查,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管理規範、無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落實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治安和人口管理要求,落實房屋維修保養和消防安全等責任。
六、區房管局落實行業管理責任的具體舉措
區房管局開展行業管理,規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和使用,有序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供應工作。
一是在區級官方網站發布本區所有已供應項目清單,並實時進行更新。具體網址是:https://www.jingan.gov.cn/dynamic/info-ouserviceList.html?param=tz-abmfl&year=2024&deptcode=030&deptname=%u533A%u623F%u7BA1%u5C40&totle=27
二是會同屬地街道和區城管執法等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現場巡查檢查聯動機制,對出租單位、周邊中介機構、承租人、居住使用人等聯合開展不定期常態化檢查巡查,並宣傳好相關政策規定。
三是在巡查檢查及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問題,會同區相關部門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供應和運營服務管理的通知》進行管理。
四是切實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協調推進和督促指導工作。牽頭制訂管理服務制度,協調過程中的各類問題。按規定牽頭落實享受民用水電等各項優惠政策。
七、其他行政職能部門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和服務的管理職責
公安部門負責住房租賃的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住房租賃有關市場主體登記,查處涉及住房租賃的不正當競爭、壟斷以及廣告、價格等違法行為。
發展改革、規劃資源、經濟信息化、財政、稅務、金融監管、民政、應急管理、城管執法、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信等部門以及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相關管理工作。對街鎮巡查中發現問題突出的項目實行重點檢查,並依職責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八、街鎮在落實屬地管理方面的舉措
一是街鎮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工作落實到人,依托城運網格體系和“一網統管”平台,對轄區內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檔立冊,網格內綜治、公安、城管等發揮“一張網”作用,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聯動機制,對項目的使用管理情況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違法違規行為的,督促運營企業及時整改,並納入動態管理,加強對項目的督查。督促村居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對於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發揮聯動機制,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協調處置工作。
二是村居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專員。獨立選址、集中選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參照住宅小區納入屬地社區居委會統一管理,由社區居委會派駐工作人員擔任管理專員;非居改建的項目,可根據本街鎮村居網格劃分範圍,由屬地村、社區等確定管理專員,管理專員會同項目運營企業履行組織動員、宣傳聯系、信息排摸、檢查自查、問題發現、先期處置等職責。
九、在保障性租賃住房服務方面的具體內容
一是在黨建引領方面,屬地村居委排摸轄區內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黨員情況,積極推動成立黨支部或黨小組,聯合項目運營企業、物業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社區治理,圍繞項目內租戶關心的服務事項開展議事協商。設立黨建團建聯系點、愛心驛站等服務陣地,讓租住在項目內的黨員有獲得感、幸福感和歸屬感。
二是在豐富配套措施方面,按照“住的安心,生活舒心”的服務原則,充分融合配套公共服務空間和15分鍾社區綜合服務資源,滿足租住群體在社交、運動、娛樂等方面的生活需求,落實居住證辦理、同住未成年子女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政策。
三是在拓展服務渠道方面,通過搭建智慧化平台,建立入住人員數據庫,在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系統的基礎上精細化數據信息,屬地村居動態掌握入住人員的實際情況,租戶同步可在智慧平台表達服務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