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689.HK)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须予披露交易公告,于2026年3月19日交易时段后,贷款人EPI ESG Investment (New Zealand) Limited(公司一家新西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人Novalume Limited、按揭人及担保人严晶女士订立贷款协议,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金额为3,000,000纽元(约13,500,000港元)的贷款额度,期限8个月,年利率6%,按月付息。
贷款以位于5 Somerset Street, Frankton, Hamilton 3204, New Zealand的土地及物业作第一按揭,按独立估值师估值,按揭成数比率低于60%。担保人严晶女士为借款人的单一董事及股东,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回的担保。
借款人为于新西兰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业务,为贷款人的新客户。经董事查询后确认,借款人、按揭人及担保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贷款人是在新西兰注册为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持牌放债人,提供贷款额度属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集团自2025年6月起通过贷款人在新西兰开展放债业务,目标为有良好信贷记录并有足够抵押品的借款人提供短期资金。
由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提供贷款额度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认为贷款协议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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