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日前公布《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5亿元,募资主要投向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水晶光电营收规模不断扩大,但随着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下滑、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面临着毛利率下降的压力。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62%、30.67%、27.91%和26.47%,呈下滑态势。
定增项目实施能否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
募资加码主业,回收期超5年
水晶光电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以精密光学薄膜元器件产品(主要为成像光学及生物识别光学产品)为主,逐步延伸到LED蓝宝石衬底产品、新型显示产品以及反光材料产品。
公司现有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制造、数码相机制造和LED行业。其中,来自智能手机制造行业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直接客户为摄像头模组生产厂商,主要用于苹果、华为、三星、VIVO和OPPO等品牌智能手机。
公告显示,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在巩固公司成像光学及生物识别光学产品行业地位的同时,向精密薄膜光学面板产品延伸。
根据《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可研报告》和《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可研报告》,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预计为189,200.00万元,预计创造年税后净利润21,353.61万元;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预计为72,000.00万元,预计创造年税后净利润5,352.68万元。
其中,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51年(含建设期24个月),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7.59年(含建设期24个月)。
从市场表现来看,定增预案披露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11月18日)公司股价收跌6.97%。部分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提问:公司项目回报周期是否太长?是否有面临技术更新被淘汰的风险?
毛利率承压
近年来,公司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9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62%、30.67%、27.91%和26.47%。
从2019年中报中的明细来看,公司主要的成像光学产品毛利率同比减少3.46个百分点,反光材料及蓝宝石衬底及其他毛利率也有不同程度下滑。分地区看,主要是国内销售部分毛利率下滑。
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毛利率下滑主要原因为产品单价下降幅度高于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价格整体呈现逐年微降趋势。一方面是来自下游市场价格逐年下降的传导,另一方面是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因所致。行业自身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提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以及激烈的行业竞争局面。
公司只有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降低优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才能应对行业进步所带来的长期压力。
投资收益厚增利润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20.66亿元,同比增长26.43%;归母净利润3.6亿元,同比下降11.1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7亿元,同比增长14.3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因上年同期公司出售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权获得的投资收益较多,而这部分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公司投资日本光驰20%股权,成为光驰第一大股东。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12月,日本光驰在日本上市。
2018年,公司出售部分日本光驰股票获得收益约1.62亿元,所持日本光驰股权按权益法核算产生的投资收益0.87亿元。
2019年公司再次减持日本光驰股权。根据公告,2019年9月12日—2019年10月25日通过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日本光驰78.73万股普通股股份,占日本光驰总股本(其中库存股231.4万股)的比例为1.87%(不含库存股),累计成交金额为254,275.0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891.90万元)。其中部分投资收益计入2019年三季报,剩余部分在年报中予以确认。
减持完成后,公司持有日本光驰650.77万股股份,占日本光驰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15.48%,仍为日本光驰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减持
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股份以人民币10.0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农银凤凰金桂,双方并共同签署一致行动条款。转让完成后,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金桂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39.89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
2019年10月15日的公告显示,农银凤凰金桂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3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98%)。
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YYL)
本文作者:面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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