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切换

FX168财经网>政经>正文

突发!港大限时撤走“国殇之柱” 遭丹麦抗议 美国律所退出帮助拆除工作 面临人权组织与政界谴责

文 / 秉斯克 来源:FX168

广告
广告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路透社报道,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周五(10月15日)表示,已经退出协助香港大学拆除“国殇之柱”。鉴于“国殇之柱”拥有人是丹麦雕塑家高志活,高志活则要求丹麦外长介入。丹麦反对党更呼吁传召中国驻丹麦大使,以确保该雕塑能顺利迁移离开香港。而美国律师事务所帮助拆除面临人权组织与美国政界谴责,因此选择停止帮助。

这座高26英尺(8米)的“国殇之柱”铜雕在香港大学展出近20多年,它描绘了数十具被撕裂和扭曲的人体,象征着1989年中国民主抗议活动中的死难者。根据资料显示,“国殇之柱”在1997年6月4日运到香港,1998年港大学生会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摆放在港大黄克竞平台。

此前将这个案子描述为“房地产事宜”的律师事务所孖士打(Mayer Brown)周五表示:“将不会在此案中代表其长期客户(香港大学),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评论。”

这家美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发现,自己正夹在国际公愤和在中国做生意的敏感性之间。

被称为“国殇之柱”的雕塑,是由丹麦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所创作,是天安门事件仅存的少数公共象征之一。天安门事件在中国是一个禁忌话题,不能在那里公开纪念。

这位雕塑家将这尊雕像永久性地借给了香港民间团体“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传统上,支联会每年都会派人在六四前夕洗刷“国殇之柱”。该团体上个月解散,部分成员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

孖士打律师事务所代表香港大学,在一封信中要求该组织在周三之前移走雕塑,但雕塑目前没有被移除。作为对批评的回应,孖士打本周早些时候表示,“我们的法律建议的目的不是评论当前或历史事件。”

丹麦雕塑家高志活则在上周发表声明说,这一雕塑属其个人拥有、未获香港大学正式通知此事。他称,“国殇之柱”若受损港大需负赔偿责任,已就事件联络丹麦议会部分议员,要求丹麦外长介入事件,亦收到美国部分国会议员的关注。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消息,港大13日回复查询时表示,仍就事件继续征询法律意见,并会与相关单位按合法合理基础处理。

而随后美国之音(VOA)援引来自香港的消息,目前港大设定的移除雕塑的最后期限早已过去,但是未见校方有任何行动。有港大学生对校方的行动提出批评,认为港大连“国殇之柱”都难以容忍,象徵校方自我审查,自我阉割,打压校园的舆论与讨论空间。

港大计划移走“国殇之柱”的消息传出后,事件开始在海外发酵。据丹麦政策报所称,丹麦数个政党要求外长高福(Jeppe Kofod)利用外交最高权力,与中国驻丹麦大使举行会议,要求中方确保“国殇之柱”顺利迁离香港。

高志活10月13日接受香港网媒众新闻访问时表示,12日已通过律师接触港大校方,尝试将“国殇之柱”由香港移走,使事件可完满解决。他表示,由于搬迁工作需要时间,希望港大可容许数月时间去处理,以及决定运送目的地。

高志活说,他当然希望“国殇之柱”可以留在香港,问题是无人在香港会代为接收,只能考虑将“国殇之柱”移走。目前他还未决定要将“国殇之柱”移到台湾、欧洲或美国,能否顺利将“国殇之柱”从港大移走都还存疑。

扫码加入“高胜率训练营”

分享
掌握最新全球资讯,下载FX168财经APP

相关文章

48小时/周排行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