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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新世界!天津购房重要政策: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文 / 小萧 来源:FX168

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中国房地产投资引起市场瞩目,特别是中国3月新增信贷3.13万亿元人民币,远超出市场所预期。中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4月11日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据《通知》显示,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公积金提取方式和金额方面,《通知》规定:

一、是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

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二、是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购房日期以合同签定日为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该通知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公布,3月份新增贷款人民币(下同)3.13万亿元,高于市场预期的2.75万亿元。另外3月底,贷款余额201.01万亿元人民币,年增长11.4%,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低1.2个百分点。

另外,3月末广义货币总计数(M2)余额249.77万亿元人民币,年增长9.7%,高于市场预期增长9.2%,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个和0.3个百分点;狭义货币总计数(M1)余额64.51万亿元,年增长4.7%,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低2.4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9.51万亿元,年增长9.9%。

另在3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6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28万亿元。2022年第一季,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2.0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77万亿元。3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25.64万亿元,年增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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