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台灣28日開鍘3家銀行,中信銀有2名理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行為,受影響對象達52人、所涉金額超過台幣2億,約合4600萬元人民幣,遭台灣開罰台幣1400萬,約合322萬元人民幣。
據台媒中央社引述台灣當局指出,中信銀行理專和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行為,且資金往來部分交易是透過中信銀行多個人頭帳戶進行資金移轉或領現交付,顯示中信銀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缺失,也沒有完善建立及執行內控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因此開罰台幣1400萬。
其中一名為中信銀南中壢分行前理專,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受影響客戶35人,所涉金額台幣1.9億。另一名為中信銀石牌分行前理專,自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與客戶有異常資金往來,共17人受影響,所涉金額達台幣4686萬。
台灣當局指出,此案主要為理專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舞弊手法和其他銀行理專利用存匯業務控管漏洞以挪用款項的態樣不同,主要差異在於此案由客戶自行匯款或提款給理專,並非理專自行挪用客戶款項。
此外,通過多層次匯款制造金流斷點、金流多為匯至行內外人頭戶或客戶帳戶等,皆造成銀行查核限制,不過考量中信銀在洗錢防制監控機制上仍有疏失,因此開罰1400萬元。
為避免理專和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發生舞弊事件,台灣當局推出理專十誡2.0,將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並已將此案資金往來相關態樣納入,例如客戶資產總額大額流失等,讓銀行可參酌相關態樣,自行依風險基礎原則訂定控管機制。
此外,台灣當局對中信銀祭出5大監理要求:
第一,要求中信銀持續檢討強化理專管理及查核機制,針對各部門監控指標所產出的警示訊息,應研議並加強不同部門之間訊息的勾稽及三道防線相互通報處理機制。
第二,要求中信銀就此案洗錢防制相關違規行為,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要求中信銀對客戶加強宣導,避免與理專有私下資金往來及購買非屬銀行核準的金融商品或服務,並應定期檢視對帳單,重視自身權益。
第四,要求中信銀督導管理人員注意理專行為,對主動發現理專行為異常、即時避免客戶及銀行損失擴大的人員予以獎勵。
第五,要求中信銀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此案舞弊的兩名理專。
台灣銀行內控三道防線,包含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遵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內部稽核制度等。
中信銀晚間發布聲明稿,裁罰案是理專私下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並涉及私人投資糾紛,銀行發現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與執法單位,也同步聯系受影響客戶以保障權益。
中信銀指出,已分析缺失態樣原因並執行改善措施,除了依法究責涉案理專外,將持續強化監控及控管機制,避免類似事件發生。中信銀說,對理專不當行為深表歉意,也提醒客戶,銀行嚴禁行員與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客戶若有任何疑慮,可直接跟銀行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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