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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磅官宣!“存取现金5万要登记”暂缓施行!

文 / Dana 来源:FX168

FX168财经报社(北美)讯 周一(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原定3月1日实行的“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称,《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办法》。

此前,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此《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上述条款删去了“遵循大额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2月9日对《办法》第十条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强调,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近年来,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犯罪分子利用现金匿名、难以追踪的特点,偏好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活动。金融机构依法适当加强对现金存取款活动的管理,有利于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该负责人表示,居民合法收入的存取业务在中国一直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在《商业银行法》有明确规定,也是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执行1号令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个人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

此外,也有网友担心隐私保护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为存款人保密”是《商业银行法》中确立的基本原则,金融机构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得个人信息、客户隐私必须严格保密。除了遵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般性法律规定的要求,金融机构还需要按照《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等金融监管法律的要求建立严格、完备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泄露个人信息、客户隐私,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并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握好防范风险和优化服务的平衡,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

从统计上看,目前中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周一,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工作,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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