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试行房地产税改革,即征收房地产税,期限5年。中国加速推进房地产税试点备受瞩目,中国官媒《经济日报》10月27日发文指出,过去多年来,房产成为中国居民之间财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房地产税改革将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
开展试点工作,标志着中国在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过程中又迈出关键一步,将为最终房地产税立法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这篇题为《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文章指出,过去多年来,中国房价的快速上涨让商品住房的市值不断攀升,部分家庭通过买房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和增值,房产成为居民财富差距的重要原因。
中国央行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住房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达到59.1%。
文章指出,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之一在于增加持有环节税收,从而调节收入分配,将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
文章写道,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推动共同富裕背景下的房地产行业,将更加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政策将重点在防风险、保刚需、重保障、调分配等方面持续发力。
根据新华社10月23日消息,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10月16日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文章指出,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文章还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中信证券10月25日研报指出,房地产税区域试点政策料将近期落地,上海、重庆、深圳、海南或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
据财联社报道,该份报告中指出,未来房地产税试点政策改革方向或包括完善征管制度、取消新老划断政策以拓宽税基、适度调整税率、设置房产市值评估比例、首套房免征与人均免征面积等。
房地产税试点工作预计将采用一次授权、分批执行的思路推进。试点城市将考虑全国区域统筹布局,名单或将与今年年底公布,而征收工作预计将分批次落地。
报告提到,若后续开展全国性房地产税立法与征收工作,假设房产市值评估比例为70%,预计全国房地产税收入范围约为380亿元人民币至5,600亿元人民币,难以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香港东网10月25日援引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房地产助理教授杨扬的分析称,所谓试点是行政手段,毋须经过立法程序;当局很可能在2025年完结的“十四五”(第14个5年)规划内完成立法,也许房产税最快明年1月就能试行,这可以让当局有多些时间从试点的经验中进行评估和调整。
杨扬认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深圳、浙江和海南会成为首批试点,因为这些地区过去楼价升幅较大、人口明显增长、成交当中不少是投资需求,而深圳和浙江又分别是当局的“先行示范区”和“共同富裕示范区”。
西部证券认为,“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的表述或说明将选取国内地产“过热”城市作为试点。此次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或仍延续因城施政的思路。国际案例亦证明了因城施政推进房地产税的可行性。若试点城市均为过去数年房地产热度较高的城市、且在共同富裕背景下,预计房地产税或以“宽税基、低税率”为基本基调。
8月18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研究后移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并稳步下划地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审核工作。
5月11日,中国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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