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重磅!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強化執行反外國制裁法 可凍結知識產權等
繁簡切換

FX168財經網>國際>正文

中國經濟重磅!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強化執行反外國制裁法 可凍結知識產權等

文 / TIER 來源:FX168

FX168財經報社(亞太)訊 中國政府周一(3月24日)公布新規定,強化執行反外國制裁法,當中明確對反制裁對象查封或凍結的財產,包括現金、股票、知識產權等。

(截圖來源:英國路透社)

根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這些規則涉及2021年通過的中國反外國制裁法的實施。該法規定,參與制定或實施針對中國公民或組織的歧視性措施的個人或組織,可能會被中國政府列入反制清單。

名單上的人員可能被拒絕入境中國或被驅逐出中國,其在中國境內的資產可能被扣押或凍結,並可能被限制與中國境內的實體或個人做生意。

新規定詳細列出了外國個人和組織可能受到限制的領域,包括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環境保護、經濟貿易、文化、旅遊、衛生和體育。

條例還規定了中國政府為執行反制措施可以采取的措施,比如禁止或者限制個人和組織進出口相關貨物和技術。

《規定》全文共22條,內容主要包括完善反制措施、細化反制程序、加強部門協同、強化措施執行等。

在完善反制措施方面,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以下簡稱反外國制裁法)第六條第二項中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各類財產”,包括現金、票據、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基金份額、股權、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財產和財產權利。

同時,明確反外國制裁法第六條第三項中禁止或者限制進行的“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教育、科技、法律服務、環保、經貿、文化、旅遊、衛生、體育領域的活動。

此外,明確反外國制裁法第六條第四項中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禁止或者限制在中國境內投資,禁止向其出口相關物項,禁止或者限制向其提供數據、個人信息,取消或者限制其相關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處以罰款。

在細化反制程序方面,明確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實施反制過程中有權開展相應調查和對外磋商;規定反制決定應當明確反制措施的適用對象、具體反制措施、施行日期等;明確反制決定應當通過國務院有關部門官方網站等途徑發布並及時更新。

在加強部門協同方面,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任務分工負責承擔反外國制裁相關工作,並加強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

至於在強化措施執行方面,規定對不依法執行反制措施的,中國國務院有關部門有權責令改正,禁止或者限制其從事政府采購、招標投標以及有關貨物、技術的進出口或者國際服務貿易等活動,禁止或者限制其從境外接收或者向境外提供數據、個人信息,禁止或者限制其出境、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等。同時,規定被采取反制措施的組織、個人在改正行為、消除行為後果後,可以申請暫停、變更或者取消對其采取的反制措施。

據路透社報道,近年來,中國一直在努力應對西方主要市場的貿易和投資限制。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自今年2月起對中國商品加征20%的關稅,並可能在4月初進一步加征更多關稅。

作為回應,中國已經征收反制關稅,對稀土等某些資源的出口實施限制,並對外國公司展開調查。

路透社稱,反外國制裁法是中國用來反擊外國政府侵犯其發展權的另一個工具。

分享
掌握最新全球資訊,下載FX168財經APP

相關文章

48小時/周排行

最熱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