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金品軒集團遭檢舉推出黃金投資方案,保證投資1年買回,月息1.3%,在台灣吸金超過台幣3720萬元。另外也騙稱,集團旗下香港公司將在香港上市,招攬投資人購買金品軒台灣及香港公司未上市股票,涉嫌違反台灣《銀行法》與《證交法》。台北地檢署20日起訴金品軒總裁蘇珖量、蘇男女友羅湘盈、董監事李秉樺、張紘偉、員工共9人。
台北檢調據報,金品軒集團總裁蘇珖量,擔任旗下金品軒國際貴金屬有限公司、金品軒煉金廠有限公司負責人,女友羅廷盈則為金品軒煉金廠公司總經理。
中時新聞網提到,金品軒集團自2014年間起透過業務員推出黃金投資方案,以黃金每克2600元,最低投資數量為20克,投資1年公司保證買回,期間以黃金買賣價金的1.3%,以黃金保管費名目,按月支付投資人紅利,向80多名投資人吸金台幣3720萬元,涉嫌違反《銀行法》。
2017年到2019年間,金品軒又以另外一種形式對外吸金,以集團所屬、設在台灣的金品軒煉金廠公司,以及香港開曼金品軒公司2家公司為投資標的,對外招募投資者投資這2家公司未上市股票,2家公司分別募得股款4680萬元及100萬美元。
2020年4月21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同時查扣羅女名下位於新店豪宅,當時蘇珖量移送北檢複訊時,蘇拎著一個紅色塑膠帶、腳底穿着拖鞋走進台北檢調單位接受保全人員測量體溫。
記者詢問他“總裁你有吸金嗎”、“總裁為什麼來台灣這邊賣黃金”,蘇一句話也沒說,只有拖鞋沉重的踏在地板上發出啪的聲音。總經理羅湘盈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問她:“羅總,你有違法吸金嗎?”她則搖搖頭說“沒有”。
另金品軒集團明知未經台灣金管會核準,不得販售未上市股票,卻自2017年起召開說明會,宣稱金品軒旗下的香港公司股票,預計2年後將在香港證交所上市,獲利可期,招攬100多名投資人購買金品軒台灣及香港公司的未上市股票,涉嫌違反台灣《證交法》。
台北地檢署去年4月21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並約談蘇珖量、羅湘盈等人到案,訊後分別諭令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此次被起訴的對象,除蘇珖量與羅湘盈之外,還包括涉犯《銀行法》的電子商務總監李秉樺、教育長許明德、業務林新桂、吳師儀、行政出納周靜萱,以及涉犯《證交法》的集團財務長賴建成、羅女的特助張紘偉等人。
檢調查出,新加坡籍蘇珖量、馬來西亞籍羅廷盈涉嫌以黃金買賣、貴金屬交易等名義成立金品軒集團,宣稱包括台灣、馬來西亞、中國和緬甸等地都有公司,實際上卻假借黃金交易名義吸金。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媒體所掌握消息,金品軒不僅涉吸金違反台灣《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還遭人檢舉低報員工薪資。
台北檢調查出,3名員工遭高薪低報,且集團旗下金品軒煉金廠、有錢真好旅行社設立公司時虛偽出資。今年5月檢方已依違反台灣《公司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將2家公司實際負責人羅湘盈及林姓會計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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