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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一字跌停!網友要求直接退市,瘋狂鑽法律漏洞如何激怒中國~

文 / 秋名山嫩司機來源:FX168財經網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視覺中國這次終於栽了!今天,視覺中國收盤跌停,報25.20元。

 

視覺中國一字跌停(圖源:百度)

 

對於這一個跌停,股民們覺得還遠遠不夠,股吧里不少股民開始猜測視覺中國會有幾個跌停,喊8個、9個的不在少數。

 

那麼,視覺中國如何是犯了眾怒的呢?

 

被霸占的黑洞照片

4月11日上午,視覺中國將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印上水印公然在網上公布,並注明“此圖僅限於編輯用途,如用於商業用途,致電或咨詢客戶代表”。

面對網友的詢問,視覺中國是這麼回答的:黑洞照片版權是他們的,要付錢才可以使用。

 

圖片來源:新浪微博

 

然而,就在前一天布魯塞爾的發布會上,事件視界望遠鏡EHT項目負責人明明說過:“首張黑洞照片發布後,根據國際知識共享署名4.0協議,只要有明確署名即可免費使用。”

 

對於外界的質疑,視覺中國開始自己打臉了。

 

視覺中國官方微博表示,“黑洞”照片屬於Event Horizon Telescope組織,視覺中國通過合作夥伴獲得編輯類使用授權。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其他媒體和圖片機構也獲得了授權。但是該圖片根據版權人要求,只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使用,未經許可,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

 

 

 

既然版權不是他們的,不能作為商業用途,視覺中國怎麼就能強行霸占版權,收取費用呢?

 

隨着事情繼續發酵,今天早上“黑洞照片”的版權方歐洲南方天文台 (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簡稱ESO)做出回應。

 

據每日經濟新聞4月12日報道,歐洲南方天文台表示,視覺中國的這種版權主張不合法,ESO從未,也不能將他們的圖片版權轉讓給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且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系過ESO,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自稱是視覺中國代表的人聯系過ESO。

 

圖源:每日經濟新聞網

 

 

歐洲南方天文台稱,視覺中國從未就黑洞圖片聯系過我們,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自稱是視覺中國代表的人聯系過我們。他們的版權主張,我們還是第一次聽說。

 

視覺中國將所謂的“授權”視為它可以在中國境內銷售這張圖片的版權,並從中牟利,這種行為不合法。

 

人民日報:不敢配圖

昨天的“黑洞照片”,僅僅是視覺中國的大量不合法版權照片中的冰山一角。

 

有網友發現,中國國旗、國徽也在其版權圖片範圍內,11日下午,@共青團中央 官方微博點名“視覺中國”,質問“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在共青團這條“靈魂質問”的博文下,許多藍V官微也因自家logo圖片被視覺中國未經允許就標注版權而表達不滿。

 

 

越來越多的照片侵權、非法牟利行為被網友扒了出來,

 

▼偉人照片

 

 

 

▼曆史事件

 

 

 

▼南京大屠殺曆史影像

 

 

 

面對視覺中國種種流氓行徑,各種子虛烏有的圖片版權,甚至@人民日報公開發言,其指出:當版權保護成共識,沒有人否認攝影作品有著作權。問題在於,著作權是否真成立?

 

這條微博的配圖沒有任何背景,只顯示了四個黑體大字——不敢配圖,對視覺中國的諷刺意味昭然若揭。

 

 

 

4月11日晚,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連夜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負責人,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

 

天津市網信辦發布消息後,視覺中國在官方微博發布致歉信表示, 感謝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公司將汲取教訓認真整改,自願接受天津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依規對我公司的處理。

 

 

 

不過微博被設置成用戶無法評論,讓網友不免懷疑其道歉的誠意。

 

 

 

目前視覺中國已經開始整改,經查詢發現,官網已無法打開。

 

 

圖自網站截圖

 

 

莫把版權變霸權

視覺中國這種盜用圖片變成自己版權的行為由來已久,他們沒有版權也對別人進行了勒索,甚至還多次碰瓷到原作者團隊。

 

 

根據知乎網友反饋顯示,視覺中國會將一張沒有任何版權標識的圖混在一堆免費公共的圖片中,釣魚消費者,甚至直接跳過步驟看你的圖中是否有還沒注冊版權的。這個已經成為了一條成熟產業鏈,和最初版權保護的初衷完全不同。

 

視覺中國會先搜圖,再電話聯系,然後穿越執法,追溯費用,有些圖片自己的網站根本搜不到侵權的圖。從2014年開始,視覺中國加大了對作品侵權案例的訴訟力度,2017年達到最高水平。

 

視覺中國文書判決時間統計

 

 

有人把這種靠官司盈利的模式指責為“盜圖碰瓷”,“打維權比賣圖更掙錢”。去年,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夥人的張穎就曾發朋友圈抨擊視覺中國是“勒索的商業模式”。

 

 

 

依靠這種碰瓷式盈利模式,視覺中國最近三年業績穩步增長:2015年-2017年,營收分別為5.43億元、7.35億元、8.15億元; 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58億元、2.15億元、2.91億元。

 

最新披露的2018年三季報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實現收入7.01億元,同比增長20.97%; 淨利潤2.20億元,同比增長35.31%。

 

其中,為上市公司貢獻 80%營收的核心業務“視覺內容與服務”,正是“釣魚維權”的部分。

 

 

圖源:東興證券研究所

 

 

中國證券報報道稱,“維權獲客、維權創收”是視覺中國的創收的方式之一,也就是被詬病已久的“釣魚維權”。業內人士表示,圖片機構追討版權使用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可厚非,而視覺中國等圖片機構采取的“釣魚執法”的維權手段值得商榷。

 

這次在黑洞圖上打上水印後,視覺中國的這種靠維權的盈利模式將很難持續。正如新華網所批評的那樣“莫把版權變霸權”,這樣的做法不合理,也行不通。

 

 

 

今天上午,國家版權局專門@共青團中央、人民日報、央視新聞、新華網,表示將圖片版權保護將納入“劍網2019”專項行動,各圖片公司要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

 

 

 

不過,光靠行政的力量還是不夠的,視覺中國能靠“盜圖碰瓷”屢試不爽就說明我們在法律存在漏洞。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

上海市尚法律師事務所朱琳律師表示,上述兩條規定意味着,如版權方需對某個侵權方發起侵權訴訟,那麼僅需提供一些很初步的權屬證據就可以了。

 

如果被告對原告是否為版權方存在質疑,則應由被告提供相反證明。但實務操作中,往往很難提供相反證明,作為被告一方非常難以核實原告是否具備起訴權利。所以這為圖片公司對維權案件提起訴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除了中國的《著作權法》,視覺中國冒充著作權人實施欺騙、訛詐,比如“黑洞照片”一樣將大量海外開放版權的照片“占為己有”,同樣在鑽海外法律的管轄漏洞。

 

還有各種公眾人物、明星照片上肖像權和攝影作品著作權之間的衝突,各種曆史照片、公司logo、“二次拍攝中知識產權界定模糊,視覺中國是在鑽《民法》上“民不舉,官不究”的原則漏洞。

 

以保護之名實施著作權侵權,搞得媒體、自媒體戰戰兢兢不敢配圖,視覺中國、全景網、東方IC等圖片公司的非法行為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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