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财经报社(香港)讯 近日,广西、云南、江苏多地密集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除了现行的电价浮动比例扩大至20%,还提出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不受这一限制,可以上浮50%甚至更多。对此,有声音认为,当前经济形势依然复杂,此举可能推动价格上涨,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因此时机并不合适。中国官媒《经济日报》11月14日头版评论称,上述观点值得商榷。
文章指出,高耗能企业电价上涨应放在更广阔的背景来看。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应对经济压力,一些地方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有大上、抢上的势头。
此次电价上涨的最直接推动因素是电力紧缺,其中一个原因是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暴涨使生产这些产品的相关高耗能企业用能需求大幅增加,并将压力向上传导至煤炭,导致煤价大涨、电厂亏损,进而加剧电力紧张局面。
《经济日报》称,此次改革使电价向市场化迈出一大步,使价格更能体现成本,反映真实市场供需关系,也是对一些地方“一刀切”停产限电等做法的纠偏,是务实恰当之举。
文章并认为,电价改革也有利于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结构调整。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地方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强。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化工、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这份《意见》同时提出,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
《经济日报》文章总结称:“应充分认识到,发展质量比增长本身更能代表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当前的电价改革,体现了这种政策导向,值得肯定。“
11月9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公开征集重庆市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方案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指出,峰谷电价价差为4.2:1,峰平谷电价比值为1.6:1:0.38,尖峰时段在高峰时段基础上上浮20%。与平段电价比,高峰时段上浮60%,低谷时段下浮62%。
中国国家能源局11月1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达到66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较2019年同期增长14.0%,两年平均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4.7%、3.2%和14.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1.1%。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8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较2019年同期增长15.2%,两年平均增长7.3%。
电力行业今冬明春保供工作座谈会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1年理事长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辛保安表示,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煤炭增产增供、电力多发满发。强化源网荷储协调,确保常规电源和新能源机组能并尽并、能开尽开。发挥好大电网余缺调剂作用,最大限度提高发供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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